2016年5月27日,依据《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二章第十九条及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,各辅导员、任课老师报送了旷课情况较为严重的七名同学名单,经查属实。
为严肃校风校纪,教育本人,现给予此七位同学警告处分。其中,14市场营销1班何俊潮、黎越众同学及14市场营销3班黄建威、刘志辉同学旷课学时超过20节,处以警告处分。14市场营销1班利智勇同学及14市场营销3班曾其睿、张煜同学旷课学时超过30节,处以严重警告处分。
通过此处处分,希望以上同学吸取教训,争取早日申请撤销处分,并希望全系同学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校规校纪,认真学习,顺利完成学业。
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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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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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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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专业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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旷课学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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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分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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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1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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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俊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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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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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1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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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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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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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1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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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越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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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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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1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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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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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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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3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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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建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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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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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3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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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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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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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3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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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志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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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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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3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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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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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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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1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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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智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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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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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1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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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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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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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3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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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其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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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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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3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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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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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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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1503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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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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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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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市营3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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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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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警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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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/柯淑玲)